吉林省大安培训机构检测鉴定中心
为了贯彻实施《吉林省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结合自贡市的实际情况,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工作中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的具体事宜,
一、吉林省房屋租赁办提出了如下操作指引意见:
1、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者时,具有合法有效房地产权利证书,且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的工商业用房,不需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2、具有合法有效房地产权利证书,但注明“该宗地内建筑物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和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测”的工商业用房,需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3、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者时,具有合法有效房地产权利证书,但改变房屋功能、结构,用于工商业、仓储业的出租房屋,需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4、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者时,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房地产权利证书,但能提供其他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报告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用于工商业、仓储业的出租房屋,需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5、对需要进行安全检测的出租房屋,各租赁所可根据工作量大小和轻重缓急程度,将出租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先行纳管。(注意:以上所称“面积”是指同一租赁地址、同一建筑物内的租赁合同的累计面积。)
6、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的相关问题。
二、吉林省大安培训机构检测鉴定中心--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业务范围:
1、基坑开挖、地铁隧道盾构施工、爆破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2、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变更营业执照前安全鉴定;
3、特种营业的房屋(如酒店、桑拿、棋牌、网吧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年审前安全鉴定;
4、房屋结构现状安全性检测鉴定;
5、学校校舍抗震鉴定;
6、危险房屋鉴定;
7、受火灾、台风、雷击、水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8、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9、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鉴定;
10、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
11、超过使用年限房屋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14、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15、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鉴定;
16、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17、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8、工业建筑鉴定;
19、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
20、房屋结构构件安全性检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