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外债备案操作指南
事项名称与类别: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适用范围:适用于根据国家规划、外债政策等因素实施外债总规模控制下的备案登记。
审批依据:包括《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法规。
受理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条件:企业需有良好信用记录,外债用途符合规定,且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企业真实性承诺函、相关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财务报告等。
常见问题解答
何时需办理备案登记: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均需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申请主体:必须是境内企业,境外企业不可作为申请主体。
备案登记的范围:不jinxian于公开发行外债,投资公司定向发行的可转债等也需办理备案登记。
申请流程: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由集团总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地方企业则直接提出申请。
真实性承诺函:应由对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对外债具有实际决策权的主体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