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吉林大学(JilinUniversity),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211工程”、“985工程”。
学校坚持“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升水平、错位发展”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遵循学科建设规律,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形成优势学科群为目标,以规划和建设硕士点为重点,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打造省内、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学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护理等专业),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应用型自考专升本考生,在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时,须持有学信网上可查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助学培训方式及学生管理:
高等学历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吉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实行宽进严出的教育方式,学生免试入学,经审查合格后,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注册考籍。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专业考试计划开展助学服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校外助学培训点选派有学生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学生学习及日常管理;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校外助学培训点助学质量、学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四、吉林大学自考招生专业: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考生取得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省招考委颁发由吉林大学副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毕业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和11月。
2.学位授予:本科毕业生,符合吉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目前吉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每年两次,一般在4月和10月。学位外语考试一般为每年两次,在每年4月和11月举行。吉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可咨询招生老师。
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