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概况:
吉林师范大学以优质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结合远程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深化改革, 提升层次、强化特色,做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和谐发展,努力开创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教育品牌。努力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优质服务。
二、培养目标:
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各类中等学校的在职教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应用型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为提高师资水平,为社会广开就业渠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其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各学科发展的*新成果,培养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达到同层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水平,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才。
三、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中等学历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录取和报到: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将在网上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录取工作。
2、在各省(区)招生机构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我校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到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专升本)进行复查,对与入学资格不符的考生,将根据规定予以清退。
5、各类学员报到时应按学校规定和通知要求缴纳学习费用(学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教学安排及有关说明:
1、函授教育一般利用寒、暑假集中授课,同时学员自己必须安排充裕的自学和作业时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华中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类学生必须遵守我校的学生管理条例。对不遵守学生管理条例、不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为函授站编辑,如与各省(区)招生机构发布的招生规定有冲突之处,原则上按各省(区)招生机构的规定执行。
六、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考专业设置:
七、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1、在教育部批准的成人高校招生省份,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数适当调整计划。
2、各函授站点开设专业具体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具体可咨询函授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