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学校简介:吉林大学学校始建于1946年,是一所综合性大学,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
第2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是以通过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择优录取为入学基本要求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外地只在与我校建立函授站的地区招生。
第3条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4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利用业余时间面授教学。
第5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制为2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学制为5年。
第6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以短信通知本人,自行下载电子通知书。
第7条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8条:招生:
第9条 当考生志愿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在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志愿的考生,非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低录取控制线。
第10条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经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须按考试院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进行网上登记,并在报名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
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新招生指南为准。